定州市智慧城市建設項目社會資本方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自行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不收取工本費。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2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3030234
項目名稱:定州市智慧城市建設項目社會資本方采購
預算金額:1797236800
最高限價(如有):本次為資格預審。
采購需求:
1、項目建設地點:河北省定州市。
2、項目建設內容:項目總用地面積約2700平方米,其中600平方米主要建設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主要功能區包括:指揮大廳(可容納人50以上,主要包括16操作席位、9領導席位、20觀摩席位)200-300平方米、決策室(可容納20人以上)100平方米、辦公室(可容納10人)100平方米、設備間50平方米等;另2100平方米建設大數據產業創新中心,主要包括展示中心400平方米,辦公區域1000平方米(包含獨立辦公室和公共辦公區),路演廳300平方米(容納200人的大型會議室、演播廳),會議室200平方米(設置3-5個,集商務洽談、會議室、小型培訓等功能于一體),休閑區100平方米(創業咖啡吧、書吧、健身中心、休息室等)及綜合服務區100平方米。除物理場所外,“智慧定州”按照“優政、惠民、興業”總體目標,規劃了22個項目并分成四大類,其中基礎設施類規劃5個項目,包括云計算中心、城市數據湖、視頻聯網融合云平臺、城市物聯感知平臺、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物理場所);城市治理類規劃7個項目,包括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智慧城管、雪亮工程、公共場所無線上網安全管控、視頻圖像智能應用平臺、智慧交管、智慧應急;便民服務類規劃5個項目,包括便民公共服務平臺、政務服務終端系統、智慧交通、智慧社區、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產業經濟類5個項目,包括金融服務“一貸通”、名優產品質量鏈、智慧園區、大數據產業創新中心、智慧旅游。通過22個重點應用項目的建設,將定州建設成為信息化基礎設施智能先進、城市治理精細精準、民生服務公平高效、產業體系優化升級、網絡安全可管可控的新型智慧城市。
3、項目運作方式:本項目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的方式運作,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授權出資代表和依法中選的社會資本方共同出資組建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等。合同期滿后,項目公司將本項目資產無償移交給定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4、項目投資規模:項目總投資5650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45897.6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6676.63萬元,預備費用2311.60萬元,建設期利息1433.25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80.90萬元。
5、項目投融資結構:項目資本金11500萬元,約為項目總投資的20.35%,其中政府方出資1150萬元,出資比例為10%;社會資本方出資10350萬元,出資比例為90%。項目資本金外資金由項目公司通過銀行貸款或其他合法方式融資籌集。
6、質量要求:工程建設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質量驗收標準驗收合格。運營維護按照PPP項目合同相關約定考核績效。7、項目回報機制:可行性缺口補助。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16年,其中建設期1年,運營期15年。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的有關規定,本項目將在后續采購環節對小型、微型企業報價給予6%的價格扣除優惠,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聯合體參與投標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2%的價格扣除優惠;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的,聯合體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財務狀況:申請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存在其他潛在不良狀態(如重大未決訴訟等影響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情形),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須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經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須提供成立以來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2020年新成立企業,須提供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以及三個月內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資金證明)。
2、企業信譽:申請人應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三年內(成立不足三年的,自企業成立之日起至本公告發布日止)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中無不良記錄,未被禁止進入定州市政府采購市場。
3、資質條件:申請人應具備現行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或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以及省級以上安全技術防范協會或公安部門核發的安防工程壹級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技術力量:申請人擬派駐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計算機或電子或通信或電氣或自動化)高級職稱,且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擁有一項智慧城市(或信息化)相關專業類似工程項目負責人業績,且須提供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的聲明和近一年內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5、融資能力:申請人應具有與本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融資能力和抗風險能力,須提供銀行等金融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貸款意向函或授信文件或銀行存款證明,且可用額度合計應不低于5.65億元。
6、業績能力:申請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提供的PPP項目合同的簽訂日期為準),曾獨立或作為聯合體成員之一,至少參與過一個智慧城市(或信息化)相關專業類似工程PPP項目,并須提供PPP項目合同和中標通知書。
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資格要求為:
(1)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三家。
(3)聯合體各方應以協議方式明確約定各方應承擔的工作、責任和出資比例(任何一方不得為0%)。其他條件詳見公告附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
地點:自行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不收取工本費。
方式:其它
售價: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04月02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定州市行政審批局政務服務中心3樓)第一開標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定州市發展改革局
地 址:河北省定州市中山中路1號
聯系方式:0312-23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北京京園誠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13號合生財富廣場304室
聯系方式:158014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周小偉
電 話:1580149****